重生之第一仙侣_第1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0节 (第1/3页)

    ??不,不是无穷无尽的黑暗。

    ??苏婉想到自己人生的前二十余年,她战战兢兢,无药可救的身体和无法提高的修为让她每一天都是在与天争命。她想活下去,可她知道自己活不久,最后果不其然,在炼药途中,她无知无觉地死了。

    ??可是,她又有了一次机会,她重生在了一方小世界刚被人害死的女修身上,这个女修有着上好的资质,也有着自己可以修复的恶疾。

    ??只要解决了,她就可以重新踏入道途,长长久久的活下去,为了父母、为了枉死的原身、也为了她的道,她必须活下去。

    ??这坚定的信念宛若一道光,在这无边的黑暗中摇曳着,却不曾熄灭,靠着这点微光,她努力维持着清醒,将清雪丹的灵气引入每一寸躯体,在经过异常漫长的时间之后,黑暗终于缓慢地退去,明亮的光芒将那些黑暗逼得无所遁形。

    ??她睁开眼,入目的并不是阳光明媚的正午,而是即将天亮的黎明。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已经过去,远方有微光亮起,微弱却异常的温暖,象征着无限的希望。

    ??苏婉感觉全身宛若打碎之后又重新拼起来一般,痛倒是不痛,就是极度地酸楚,她也不管,往后一靠,仰躺在了草地上。

    ??也不知清雪丹这药效是好还是不好,虽然减轻了痛楚,可是延长了时间,作为能带来巨大痛楚的丹药,是要减轻痛楚,还是减少时间,真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苏婉习惯性地陷入了炼药师的思维,停下来之后,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谁,自己在哪里,不禁有些尴尬,小声唤道:“表哥,你睡了么?”

    ??而后不远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地响声,显然是有人正踩着草丛过来:“你还记得我呢,我看你发呆半天,以为这药效起来,你把我忘了。”江祈渊走到她身边三尺开外,便停住脚步坐下,看着她疲累却又神采奕奕的模样,调笑着说道。

    ??苏婉听着他熟悉的音调,终于彻底从那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中回过神来,重新有了种自己真切活着的感觉。

    ??“这不是痛傻了么?”苏婉说着,忍着酸痛的躯体坐了起来,看向不远处的江祈渊,“表哥,我要成为天阶炼药师。”

    ??也不知为何,看着不远处自己从重生前到重生后的第一个伙伴,苏婉将从未宣之于口的想法说了出来。

    ??如今终于不用再为生存所困,她也可以从心底那个隐秘的角落里将自己曾经的理想放出来,让它重见天日。

    ??江祈渊听着她的“大话”,也没有嘲笑,而是静静地看着她,良久,重新笑了起来:“天阶炼药师就够了么?我以为你会觉得道无止境。”

    ??哪怕对方的语气是反问,苏婉也知道江祈渊并无嘲笑自己的意思,思考片刻,仰头看着满天的星辰,开口说道:“表哥说得对。”

    ??苏婉的话里,五分是沉思的飘渺,五分是凛然的坚定。

    ??江祈渊也不再说话,与她一同,抬头看向那布满星斗的苍穹。

    ??道之一途,从无止境,哪怕前方是荆棘,是黑暗,都没有停下脚步的道理。

    ??不然,做个凡人的地主,岂不美哉?

    ??第17章 变异凶兽

    ??等到苏婉的身体彻底恢复,距离与其他人会和只剩下十五日的时间。

    ??她并不打算在众人面前上演一场二十余岁的凡人突然能够修炼的戏码,两人便也不再停留,而是遵循着之前规划好的路线,尽职尽责地为叶诉寻找着他所需要的灵植。

    ??他们的运气不算好也不算差,不算好是因为新找到的几种灵植距离秘境中心都比较远,不算差是因为两人找到了三种限时灵植,两种人阶灵植,加上众人分开前已经寻到的灵植,只要另外几队不是一无所获,那么凑齐叶诉所需要的灵植基本没有问题。

    ??那两种人阶灵植旁都有人阶凶兽守护,按照江祈渊本身的实力打败它们并非难事,只是他伪装的乃是一个炼气期修士,为了一个毫无必要的风头暴露实力实在没有必要,因此两人将位置记录好之后,便返程前往五云秘境中部。

    ??苏婉二人是最后一队返回的,远远看去,另外三队人或站或坐,彼此之间泾渭分明,不过令人放心的是,也没有暗潮汹涌,看来问题不大。

    ??苏婉一直觉得有些奇怪,按常理来说,叶诉的身份那么高,他们自己是搞不清状况暗中观察,可另外两队人怎么也一直没有奉承巴结的迹象?

    ??他们两人路上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叶诉的身份很难假冒,那么问题应该是出在他的姓氏?大门派勾心斗角很是寻常,要么是他们这一脉内部有问题,要么是他们这一脉与其他势力有矛盾,普通散修谁都得罪不起,干脆冷淡一点的好。

    ??“这两人倒也厉害。”看到二人安全返回,那九层修士沉思道。

    ??他名张易,他那个模样憨厚的弟弟名张席,一开始他们都以为苏婉二人组只是来混点灵石,却不曾想苏婉这个凡人还真有两把刷子,他们两个组合起来并不比另外几队差。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