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小蝴蝶_第1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1节 (第2/10页)

大的官军,而且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于是城中各种谣言出现了,什么黄州匪裹挟数十万流民,什么整个江南糜烂,什么匪首法力通天。由于城池封锁,只有之言片语传来。但是随着第二波溃兵在晚上七点回来时,城中就不那么紧张了。第二波溃兵实际上是程攀释放的俘虏。城墙通过吊人上来,了解消息。确定了庐州城暂时安全了。

    ??此时在庐州城主府中,莫日根手中拿着一封信,下面跪着几名士兵。都是从城外吊上来了解消息的。信纸上写的是一封感谢信。大致意思是感谢王师南下剿匪,还地方上一个朗朗乾坤,良民程攀感怀大帅恩德愿助饷20万两白银,可惜途中多有不便不能亲自押送,十天后三个县的县令会协同运送这笔银子。莫日根读了这封信马上就知道程攀是想和官府缓和一下关系,同时继续蛰伏。莫日根读完这封信,摔碎了一个瓷杯。骂道:“杀害官兵,这是造反,造反。你竟然还想用钱摆平,竖子,你是在羞辱我”。莫日根咬牙切齿的发泄了一同,然后气势低落了下去。他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自己的部队在炮火和火枪的打击下不堪一击的场面。心中估算了一下这需要十倍的兵力来抗衡。而朝廷现在在仓促之间根本抽不出这样一支部队,哲学要几省会剿。而黄州贼出现在自己治下。自己的责任无论如何都逃不了。如果朝廷真要会剿黄州匪,自己绝对会因治下不利而追究责任,轻则罢官重则上杀头。况且程攀的所作所为还没到造反的程度,首先各地州县未失…黄州匪盘踞的地方税赋正常。程攀在地方上的作为其实还属于地方豪族的范畴内,只不过动作太大,违反了地方上各大势力的潜规则。

    ??我们的莫日根大人可没有为国献身的光荣情操,这句话说错了,也许他有死在战场上的勇气,但是不愿意接受被政敌背后捅刀子。全家被抄,家眷受凌辱。受到程攀不会进一步的紧逼的保证后。莫日根虽然知道程攀这次老虎迟早会吃更多人。但是这是温水煮青蛙的伤害,莫日根顾不得这么多了,他要打通上面的关系。和威胁到自己的势力斗。至于程攀这只老虎出来时,死的反正不只是自己一个,要死一块死,为了先打死程攀,让自己先死太不公平。

    ??在五日后二十万两白银送到后,通过探子百般打探确定了,程攀没有近一步的行动,仅仅是在自己的势力上横行霸道后。莫日根召集旧部,补充军队,笼络下属,巩固自己的地位。对上面的公文描述自己剿匪成功。私下里向上司写信说明黄州匪的军力强大,自己一地难以压制,同时黄州匪没有在明面上对朝廷做什么出格的事一味压迫,恐造成不测之祸。

    ??河南江北行省的各位高官以及藩王在得到莫日根的公私两份信件后默然不语,这些高官也有自己的探子。对莫日根这种带兵的实权者。上面的人不会放心,通过各种掺沙子,埋伏暗探的手段掌握消息。这些暗探描述的消息基本和莫日根说的一直。而且通过对跟随莫日根上过战场并活下来的人的描述。这些高层知道程攀火器力量的可怕。由于是本省内的事,这些高官不想把这事捅到朝堂上交给别的行省把柄,这也是一种潜规则。所以行省的高层意见是,以安抚为主,以一个文官职位招安程攀,将他调出他的势力范围。决定牺牲三县原来的地主的利益。

    ??公元1343年初刚过完年,一份公文传给莫日根。随后对黄州匪的妥协处理传出了。程攀正在和莫日根的使者谈话。程攀说道:“各位大人就要求这么多”。使者说道:“平章大人说只要程庄主不在本地,在他的权限内,阁下可以选择除三县以外的,任何一个县就职县令。”程攀玩味的笑了一下:“除了三县,真的任我挑。”使者说:“庄主最好离家远一点就职”程攀笑了笑在各县的名单上仔细的看着。突然手指停了下来说道:“就是这”。使者一看舒了一口气,最主要的任务完成了。程攀所指的地方是泰州如皋县,也就是现在的如东县,地处长江出海口北侧,里和州上百里。使者暗想:“看了此人没有反心”使者说:“今年科举,还要走个过程,到时候大人会把题交给你,让庄主得个举人功名,在下就先恭贺庄主高升了”。程攀笑着应答着。使者接着说道:“听说庄主的火器犀利,可否提供”程攀打断说道“我是良民,火器什么的不知道”,使者看着程攀装疯卖傻说:“庄主过谦,火器一事阁下得给个交代。”程攀低下头想了想说道:“我与莫日根有间隙,我要防身之器”。使者说道:“庄主放心,平章大人会安排劝和酒的,而且火器是不会交给莫日根大人的”程攀接着说:“在下的火枪价格不菲打造不易,”。使者说道:“火器昂贵在下是知道的,请庄主报价”。程攀报了一个心黑的价,用肉痛的面色说道说道:“十两银子一把。”使者面色一变:“可否低些”程攀说道:“不可,您休息一晚,明日带几只样品走”。使者又换了个话题:“庄主和乡里有些矛盾”程攀面色一板说道:“在下和乡里很和睦大人你听错了。”使者笑了笑就不在提了。

    ??当天晚上程攀叫工匠打造了几柄火枪,火绳滑膛小口径。第二天使者带着样品走了。几日后行省高官试射了火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